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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蛎灰窑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污染治理及终场处置工程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9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现通过公开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1.3有关单位:(1)建设单位: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即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招标管理机构: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3)设计单位: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现场情况:具体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招标范围2.1.1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见前附表第5项所述。2.2工期要求2.2.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3资金来源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4.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0项所述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但须投标人自行评估与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许可和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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