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消费者的事先同意,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直销活动。在消费者示意退出或者表示不便时,必须退出。Р在向消费者进行推销时,必须出示直销员证、推销合同、所属直销企业及所在零售店辅的直销员资格证书及直销员合同。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必须在售货凭证上标明直销企业当地零售店铺的地址和电话号码。Р直销员应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有关退换货条款和公司的《退换货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并办理消费者的退货。Р直销员不得大量购买和囤积直销产品。Р合同的解除和续期:Р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60日后,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15日通知甲方。Р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报酬,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结算合同期内已产生的报酬。但乙方应与甲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Р乙方不能正确履行其义务或者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Р其它:Р(1)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推销甲方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但乙方不得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或提出的问题搪塞、推诿,乙方要积极与公司有关方面沟通。Р(2)乙方在签署劳务合同之前,本人需详细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并对所有资料的内容有完整的了解,并能遵守公司对直销员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对所直销的产品质量与公司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和从事直销业务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Р(3)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乙方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的名誉或通过其它不正当方法成为甲方的直销员,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处理(包括取消其直销员资格),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Р纠纷的解决:Р因合同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Р合同的生效和收执: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甲方:北京罗麦药业有限公司(盖章)Р授权代表签字: Р乙方签字: Р Р签署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