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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清运施工合同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144KB

文档介绍
每月不超过 10% ,否则在当月产值中扣除壹仟元整(¥1000.00元)违约金。Р12.4甲方分阶段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阶段划分如下:每层(节点)评估一次。如经甲方评估,认为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节点工期、人力及其它方面无法达到本合同及甲方项目部规定的要求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场,甲方另聘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后续阶段工程施工。在此情况下,甲方仅按乙方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结算款,并按结算款的 80% 予以支付,剩余的 20% 用于补偿甲方的损失。Р12.5乙方申报进度款时必须出具经甲方项目主管确认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评定。Р12.6如因上道工序延误或上道工序质量问题造成本道工序延误,则延误的责任及损失由上道工序承包人承担。如因本道工序延误造成下道工序延误,则延误的责任及损失由本道工序承包人承担。Р12.7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根据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时,甲方有权根据损失大小或赔偿金额,在支付工程款时暂扣部分工程款,待乙方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或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后,再支付暂扣款项。Р12.8乙方住宿及生活用电费用按乙方工人人数计,用电量按10度/(人·月)计,超出部分按5元/度收取电费。Р12.9施工过程中甲方签发的文件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Р12.10每次下发施工任务单,乙方未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计一次不良记录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累计10次不良记录,作自动退场处理,按已完合格工程总造价的 80% 结算。Р12.11乙方严禁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对转包或分包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报酬,且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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