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bf036消防设计招标文件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174KB

文档介绍
消投标资格。Р十六、对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处理Р1、对未中标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退回。Р2、对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某方面有利于对本工程设计起指导作用的,招标单位有权推荐给中标人使用(只限于本工程)。此使用不涉及费用和侵权行为。Р十七、合同授予标准Р据本须知第13条规定,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按须知第15条的规定评为最优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设计的能力和资源。Р十八、招标单位有接受任何投标和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Р尽管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招标单位在授标前任何时期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Р十九、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签署Р1、招标单位将通知中标人前来招标单位接受其《中标通知书》文件。未中标人可直接上网查询,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不另行通知。Р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Р3、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派代表前来最后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中标通知书中指明。Р二十、本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代表的权力、责任、义务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在《设计合同》规定。Р二十一、下列文件为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Р (a) 中标通知书Р (b) 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Р (c) 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Р (d) 本工程的初步设计资料Р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Р二十二、芜湖市招标采购活动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制度Р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正常有效运作,追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者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简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下简称《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