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责任。Р13.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Р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Р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14.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Р14.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Р14.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Р14.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Р14.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Р14.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Р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Р 地址: Р 联系人: Р 电话: Р 传真: Р 邮编: Р乙方:Р 地址: Р 联系人: Р 电话: Р 传真: Р 邮编: Р14.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Р本合同附件为:Р附件:Р补充附页Р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Р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乙方: [ ]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Р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