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予以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依照违法驾驶机动车相关法律责任处罚)。Р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Р一直以来,对于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非机动车一直有着较大的争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将电瓶车规定为机动车,2004年实施的《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重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从上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将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纳入管理。Р那么,目前行驶的形形色色电动自行车是否都可以按照非机动车来管理?显然不行。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Р2010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规定,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的两轮电动车或空车重量不超过400公斤的电动三轮车,定义为电动摩托车。这在法律上将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划定了界限。按照上述标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三轮车无论是从造型还是从性能上看,都应属于电动三轮摩托车。Р那么,电动三轮车上路需要登记吗?根据有关法律,即使电动三轮车是非机动车,也要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由此可见,电动三轮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安全技术标准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列入产品公告,经过登记后才能在我省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