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实践师资要求:Р专科指导老师与学员比例应在1:2以上。师资由专科工作5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主管护师以上职称者组成,梯队合理,有外院或境外进修培训经历。造口治疗师应专科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英语优秀并受过国内外造口、伤口、失禁专科培训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学科带头人应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在专科工作10年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准(考查论文、课题等)。Р培训基地能够获得外围医院支持,与符合要求的实习医院签订相关协议,以达到高质量的带教成效。具体事宜(如实习医院资质、经费等)由浙江省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委员会审定。Р六、专科设备要求Р具有满足专科护士培训所需要的设置,如配有临床用的造口、伤口、失禁产品和ABI检查机器;有独立的肠镜室、膀胱镜室、尿动力学检查室。Р七、示教室、图书馆等要求Р有多媒体教室、示教室和模拟教学设备。图书馆藏专业书刊种类齐全;具有满足Р造口专科护士培训所需的护理期刊或专业书籍,有获取专业信息的网络渠道。Р八、组织管理Р(一)培训基地由医院自愿申请,有院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Р(二)建立专门负责专科护士培训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明确;Р(三)设基地主任并全面负责培训工作,配备专、兼职的培训管理人员,职责Р分工明确;Р(四)建立完善的培训基地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等;Р(五)成立专门负责专科护士培训指导、考核和质量监督等工作的专家委Р员会或小组。Р九、保障措施Р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承诺保障基地建设和维护所需的基本经费,支付师资培训费用及其它相关劳务费用,能为接受培训的护士提供基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Р十、其他要求Р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应制定配套的学员管理制度、教学计划、工作规程等,以确保培训质量和工作的顺利进行。Р注:如有多家医院符合准入条件提出申报,由浙江省专科护士培训专家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选取1-3家优胜单位,报浙江省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