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切实承担起联系、督促、检查辖区内各单位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河道整治及其它相关创建任务的责任,确保省级文明城市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拒不接受任务,或者故意推托、降低标准、应付了事,不能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的,在市创建指挥部对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考核时,各镇、办事处具有“一票否决”权。Р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文明社区创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Р创建文明社区是一项牵涉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全民动员,人人动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居委更是责无旁贷。完成文明社区创建,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务必抓好落实。Р1、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创建文明社区,关键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创建指挥部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需要,专门成立了社区建设分指挥部。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大局,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靖城镇、城南办事处、马桥镇是文明社区创建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协调各街道、居委开展好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帮助社区解决创建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各街道、居委要充分发动辖区内的单位和广大居民参与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创建的参与面。同时,要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从创建中得到实惠,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自觉性。Р2、认真抓好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在创建过程中,各镇、办事处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不同类型社区的特点,重点做好社区内管理设施、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网点的布局规划,使社区规划和建设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作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办事处要在市财政支持和各联创部门帮扶的基础上,投入必要的资金。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社区建设提供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