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保证金后,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向集中采购机构开具收据)。Р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Р(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Р(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Р(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Р(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Р16.投标有效期Р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Р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Р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Р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正本1份,副本一式两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Р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Р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Р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Р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Р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