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法律、行政法规、物质条件,相关规定,与经选定的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Р 一、工程的甲乙双方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程款结算、工程垫资以及收取管理费事项作出以下具体事宜:Р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经审计核查之后,拨付给甲方工程款,工程款一经到账,甲乙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双方认可之后,甲方承诺72小时内结清乙方工程款项。Р工程垫资约定:我方(甲方)对工程垫资一事不予支持,明确表明对任何工程我方不会垫付资金。Р收取管理费事项:工程款进入我公司之后,我公司代扣税金及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因此我方会收取乙方相应的税点,如果开国税票17%则收取Р %作为管理费;开国税票6%则收取%作为管理费;开地税票则收取%作为管理费。Р二、承包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Р 1.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因技术、设备未达标及其他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以及未按工期进行施工和完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Р 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协议中断,并且乙方需提前15日告知甲方,并妥善做好工程的移交工作。Р3.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施工规范和建设规程,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Р4.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Р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Р甲方: 乙方:Р甲方责任人(签章): 乙方责任人(签章):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