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农合、个体工商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申请书企业名称注册号换发营业执照依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经营范围调整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5号)经营范围调整内容1.合并原营业执照中“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2.取消原营业执照中关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有效期的标注,改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3.经营项目后统一加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或具体经办人信息姓名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或具体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营业执照换发人换发时间注:1.此表仅限于企业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使用,旧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同时收回。2.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仍按企业变更登记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