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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牌(附件2:B-4)。Р四、危险废物转运车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标签的设置Р专用危险废物转运车应当喷涂或粘贴固定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临时租用的危险废物转运车应粘贴临时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Р五、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标签的制作Р(一)危险废物标签的危险类别,应根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性质,依据附件2:B-5《一些危险废物的危险分类》和附件2:B-6《危险废物种类》确定其危险类别,如某一种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分类为两或两种以上的,只选择最强的或最主要的一种。标签上的内容,应使用黑色笔迹完整、清晰的填写。Р(二)各种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变化、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Р六、医疗废物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Р(一)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警示标志,应悬挂如附件2:C-1所示医疗废物警示标志,设置方法参照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设置。医院科室医疗废物收集点,应当在相应的位置上悬挂如附件2:C-2所示医疗废物警示标志。Р(二)医疗废物转运车应在车厢的前部、后部及车厢两侧喷涂如附件2:C-3所示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如车厢后部是双开门的,应在两扇门上分别喷涂,尺寸可适当缩小。Р(三)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必须采用符合HJ421-2008中规定材质、颜色、规格尺寸、技术要求等标准的包装袋、容器,并印(喷)或粘贴如附件2:D所示的警示标志和警告语。Р七、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标志牌的检查与维修Р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标志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当发现形象损环、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不符合本规范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时间至少每年一次。Р八、危险废物标志的印制Р广西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标志牌由自治区环保厅统一监制,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定点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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