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前,有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的检查,做好记录并加以保存,保存时间不小于一年;充装时,充装人员应做好充装记录并加以保存,保存时间不小于一年,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Р5、履行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在气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签订协议的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报废销毁,并将气瓶报废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登记机关;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送签订协议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定期检验;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预案,配合做好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Р6、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充装工作记录。负责气瓶充装作业、充装前检查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经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在2年有效期前3个月至有效期日之间申请复审,逾期操作证作废,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Р7、每月25日前向市质监局及鹿城分局报送检验、报废、注册气瓶数据。Р8、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质监局及鹿城分局报送建档气瓶的种类、数量、警示标签,以及下一年到期计划送检数。Р 9、本年度内,确保不发生气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Р法定代表(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Р安全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