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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监理方案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59KB

文档介绍
人群及施工人员的影响。Р⑦废液、废渣(试验室)的排放应集中处置,防止污染周围环境。Р9.3.7桥涵工程Р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Р(1)承包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Р(2)施工期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Р。Р(3)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必须进行污水处理。Р(4)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施工过程中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I~III类水源地保护区。Р(5)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Р(6)桥梁施工中的工程用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涵洞出口流速较大时,必须在进出口进行加固,防止冲刷;Р(7)水泥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摊铺、振捣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振动)措施同前。Р(8)对于不可避免的河道及河岸开挖工程,要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受影响的两栖动物环境控制在最小范围。Р9.3.8隧道工程Р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Р(1)洞口工程Р①洞口开挖前应先在开挖面上修建截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并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同时洞口尽量减少开挖面积、洞顶采取护挡结构保护自然植被。Р②注意保护隧道洞口的自然植被,及时清理废弃物,尽量减少人为活动的痕迹,尽早恢复自然景观。Р(2)洞身工程Р①根据环评报告书的结论对弃渣场进行认定,明确弃渣场的范围。弃渣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堆置。Р②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支挡措施,避免其流入水体。公路边的临时零星弃渣,应在公路封闭前处理完毕,以免公路全封闭后,难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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