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事会议决定的事项或向上级呈送的请示报告都必须经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才能付诸实施。Р党员大会议事制度Р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讨论的议题先由村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经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后,作出决定或决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宜,需先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党员大会主要研究解决以下问题:Р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Р2.听取、讨论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对委员会的报告和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Р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并报请乡党委审批;Р4.选举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Р5.讨论研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事宜;Р6.研究讨论对党员的奖惩事项;Р7.讨论决定村党组织提出的其他需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Р会议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会议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时,到会人数须超过党员总数的一半,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过半数通过。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Р每年底在乡党委的指导下,村党组织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在党员自评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对每个党员分别评议。村党组织将党员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进行归纳;诸葛分析,统一看法,确定合格党员(含优秀党员)名单、不合格党员名单及初步处理意见。对年度不合格的党员,由本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党员,应劝其退党;对劝而不退仍不发挥作用的,应按程序宣布除名。村党组织根据表决结果,报乡党委批准,并及时公布乡党委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