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细、抓实。一要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学校安全稳定乡镇长、教育局长、校长(园长)、法制副校长、班主任责任制。各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校长和园长要集中精力抓,负领导责任;班主任要具体抓,负直接责任;有关领导要齐心协力抓,保证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和治安整治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学生安心,家长放心。二要强化协作,齐抓共管。各乡镇,教育、公安、卫生、文化、工商、城建、司法、宣传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识大体、顾大局,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师生安全的各种违法经营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校园和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三要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县“6+2”督查督办体系、教育局要经常深入一线,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加强校园管理和治安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对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疲软,流于形式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对造成事故,后果严重,影响较坏的,要根据责任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学校、乡镇及相关部门的行政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同志们,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条件和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到认识再升华、责任再增强、作风再转变、措施再到位,上下一心、左右联动,深化整治、扎实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