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公安院校招生政审表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73KB

文档介绍
附件2:Р公安院校招生政审表Р考生号: 户口所在地: 市县(市、区) 派出所Р姓名Р性别Р出生Р年月Р政治Р面貌Р曾用名Р民族Р籍贯Р毕业Р学校Р家庭Р住址Р(从中学填起)Р考生本人简历Р时间Р所在中学Р职务Р证明人Р考主Р生要Р家社Р庭会Р成关Р员系Р姓名Р关系Р工作单位Р职务Р政治Р面貌Р考Р生Р本Р人Р情Р况Р及Р主Р要Р社Р会Р关Р系Р情Р况Р项目Р意见Р政审人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Р受过治安处罚的Р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Р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Р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Р5、有过吸毒史的Р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Р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Р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Р派Р出意Р所Р审见Р查Р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Р 年月日Р县Р级审Р公查Р安意Р机见Р关Р (单位盖章)Р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Р填表说明:Р1.政审人员应根据政审内容和要求,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调查考生及其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初审结论。Р2.审查意见应有“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确结论。Р3.《政审表》请正反面打印或复印。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