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Р二、宣传内容Р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大发展变化以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风貌。重点在三个方面开展宣传活动:1、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2、Р我县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效;3、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Р三、活动方式Р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地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Р(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围绕主题,贴近群众,提高实效,营造氛围。要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集美报、有线电视台等媒体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集中报道我县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Р(二)组织开展民族乡调研活动,了解挂钩帮扶的雄先乡拉格堂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帮助雄先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困难群体的扶贫工作,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性人士和贫困户,帮助他们排忧解难。Р(三)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工作,引导他们主动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之中,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稳定。Р(四)要认真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青海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把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解决在基层。Р四、组织领导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局办公室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各级干部群众的民族政策法制观念以及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同时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情况要及时总结,注意发现模范典型和事迹,及时加以推广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