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石粉等措施改善水质。Р四、 苗种Р选择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繁育场,选购外表正常、无病状、游动活泼、规格一致的优质苗种,购买前应细心检查,合格后方可放养;投放前应进行苗种常规消毒。Р五、 饲料Р不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及添加剂;不使用变质和过期的配合饲料;鲜活饲料鱼必须无病虫、无损伤,投放前进行常规消毒。Р合理投饲:采用“定时、定点、定质、定量”的方法,以投喂具有质量保证的配合饲料为主,投喂量随鱼的生长、天气、水质情况适当增减。Р六、 药物Р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使用的水产养殖用药应保证“四证”齐全(国家兽药GMP认证、渔药登记证、渔药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号),并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科学使用,遵守休药期。Р七、 病害防治Р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做好苗种入塘前后、渔具以及高温季节的常规消毒。发现病鱼或死鱼要及时捞起,经技术员检测确定病因或死因后消毒并深埋泥土中。Р八、 生产记录Р做好《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记录养殖种类、苗种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记录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症状,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生产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Р九、 起捕运输Р核对休药期,确保上市食用鱼的药物残留限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的要求;起捕前15天内,不得使用化学药物;起捕前1-2天,停止投料。Р活鱼运输用水要求清洁无污染,水温适宜,中途换水量不超过2/3,温差不超过5℃;运输密度合理,尽量在适当低温下运输,配备增氧设备和增氧剂,不得使用抗生素或孔雀石绿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Р十、 养殖废水Р为保护养殖环境和防止病害交叉感染,养殖废水须经消毒药物处理后方可排放到河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