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周岁男性、18-45周岁女性,能够适应中等劳动强度的,为一个中等劳动力。(2)在前款规定的年龄段之外,能够经常参加劳动,劳动能力和劳动强度相当于中等劳动力的,可按一个中等劳动力计算;劳动能力和劳动强度不及中等劳动力的,按实际情况折算。(3)雇工视作中等劳动力。Р计算用工数量时,应先将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小时数折算成中等劳动力的劳动小时数。用工数量按劳动性质划分为家庭用工天数和雇工天数,详见家庭用工天数和雇工天数的指标解释。Р用工数量计算公式如下:Р用工数量(日)=各类劳动用工折算成中等劳动力的总劳动小时数÷8小时=家庭用工天数+雇工天数Р雇工费用、雇工天数、雇工工价Р雇工费用是指因雇佣他人(包括临时雇佣工和合同工)劳动(不包括租赁作业时由被租赁方提供的劳动)而实际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支付给雇工的工资和合理的饮食费、招待费等。短期雇工的雇工费用按照实际支付总额计算;长期雇请的合同工(一个月以上),先按照该雇工平均月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及福利费等)除以30天计算得出其日工资额,再根据其从事该产品生产的劳动天数计算得到其雇工费用。Р雇工天数是指雇用工人劳动的总小时数按照标准劳动日折算的天数。其计算公式为:Р雇工天数=雇用工人劳动总小时数/8小时Р雇工工价是指平均每个雇工劳动一个标准劳动日(8小时)所得到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和合理的饮食费、招待费等)。Р雇工工价=雇工费用/雇工天数Р家庭用工折价、劳动日工价Р?家庭用工是指生产者和家庭成员的劳动、与他人相互换工的劳动以及他人单方无偿提供的劳动用工。Р家庭用工天数是指家庭劳动用工折算成中等劳动力的总劳动小时数按照标准劳动日折算的天数。Р家庭用工天数=家庭劳动用工折算成中等劳动力的总劳动小时数÷8小时Р家庭用工折价是指生产中耗费的家庭劳动用工按一定方法和标准折算的成本,反映了家庭劳动用工投入生产的机会成本。Р家庭用工折价的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