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监护档案;Р2.2 劳动者个人申请体检者,《职业健康检查表》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保存;Р2.3 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书面报告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Р3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的归档内容Р3.1 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体检方案、体检计划;Р3.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副本,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正本及个体Р体检报告发放的痕迹资料;Р3.3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协议、委托书;Р 3.4 委托单位提供的职业危害因素相关资料: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程中所使用原料辅料、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和接触时间、工作场所监测的报告、体检人员详细职业史等资料;Р3.5 职业健康检查前到用人单位生产车间的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资料;Р3.6 各个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目前未见异常人员、其他疾病Р或异常人员及详细医学处理建议、职业禁忌人员及处理建议、疑似职业病人员及处理意见;Р3.7 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总结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清单,并按照年度体检情况对体检资料进行分类归档;Р3.8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中心要求存放在单位档案室内。Р3.9 职业健康检查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资料。Р4 借阅Р4.1 有关部门、单位到我单位查阅档案资料者,须持单位介绍信Р或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 Р4.2 我单位为所需借、调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复印材料,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Р4.3 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Р4. 4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一般情况下,外借期限不超过一周; Р4.5 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拆卷等。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Р5 保管Р5.1 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