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在符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且资料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其申请办理事项的制度。Р2、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根据职责和服务承诺制,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Р3、对即办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Р4、能当日解决的事情,当日解决。能当场办结的工作,当场办结。不能在短时间办好的工作,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具体的办结时间。Р5、上级领导批示件和本单位领导批示件,必须按批示的规定期限办结。Р6、对当事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Р 额敏县教育局责任追究制度Р Р一、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Р二、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Р1.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的;Р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Р3.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延误工作,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经济损失的;Р4.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Р5.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Р6.工作过程中因故意、过失做出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Р三、违反以上规定之一者,实行以下责任追究Р1.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教育;Р2.年内被诫勉谈话二次者,本年度公务员考核应定为不称职;Р3.年内被诫勉谈话三次者,除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外,并给予行政处分;Р4.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按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Р5.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