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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2012-2015年)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山整顿关闭工作要严厉整肃非法违规行为,达到规范矿山开采秩序的目的,既要严格依法依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对于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不属于税收、规费范畴的费用应由收缴部门据实予以退还;对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要落实停产整顿责任人和措施,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复查合格后,发还证照,批准恢复生产;要将整顿关闭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整顿关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Р(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紧抓住矿山供电、供水、矿产品销售等关键环节,防止死灰复燃,巩固整顿关闭工作成果;要将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诿,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整顿关闭工作任务或仍存在非法违法矿山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Р(五)统筹兼顾,构建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集中开展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与“三打两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等有机结合,确保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要认真总结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经验,切实解决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常态化的措施和手段,加快矿山产业准入、技术工艺、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退出补偿等政策措施体系建设,努力构建矿山整顿关闭长效机制。Р 各地级市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矿山整顿关闭统计报送工作(见附件2),并连同关闭矿山企业名单及政府关闭公告文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廖琦、020-83135915;传真:020-83133414;电子邮箱:29503335@)。Р附件:1. 2012-2015年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任务分解表Р 2. 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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