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用车的调配;车辆的使用、维修工作,驾驶员与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Р4.5.4.3 负责全所动力、实验环境和工作环境等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变电所管理;电力供应及线路维修;恒温供应以及恒温控制室管理;各类电力、动力设备维修工作;暖气、饮用水供应及锅炉房的使用、管理;水暖设备的维修等项工作。Р4.5.4.4 负责全所采购供应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零配件及消耗材料、办公用品、生活及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固定资产管理;对采购供方资格的评审及建立并记录采购供方有关情况资料档案等项工作。Р4.5.4.5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Р Р4.5.5 所长岗位职责Р4.5.5.1 负责建立、组织实施本所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保证其有效运行。Р4.5.5.2 负责制定本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主持管理评审工作。Р4.5.5.3 负责本所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后勤部工作。负责班子队伍建设,经常检查和指导副所长分管的工作,提高所领导班子整体工作素质。Р4.5.5.4 根据本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提出本所长期发展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所务会讨论审议后负责组织和调动全所及各方面资源,实施决策和年度计划。Р4.5.5.5 经常研究国内外计量科学发展状况,根据本所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所检测手段的进步,增强科研开发能力。Р4.5.5.6 经常研究现代先进管理科学,不断提高本所各方面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经济效益的不断增长。Р4.5.5.7 努力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改善职工工作环境。Р4.5.5.8 加强全所职工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党总支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Р4.5.5.9 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以及党纪、政纪等方面的情况,提高依法治所的意识和能力。Р4.5.5.10 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