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损失,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另外安排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无须乙方的确认,由此而引起的人员和施工设备进退场费、给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所计算的标准,并由甲方在支付乙方的任何应得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等债务的权利。Р6、乙方负责对已施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发生损坏,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因其它协作单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仲裁协调。Р7、当地政府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及其甲方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制度、规定(包括暂行制度和规定)、管理办法对乙方任何人员都具有约束力,乙方按相应规定接受由于违章所引起的处罚。Р第七条:安全、文明Р乙方施工作业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绝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进行处理,直至消除安全隐患为止。Р乙方施工人员应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甲方没有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Р第八条:违约责任Р1、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罚款,每次甲方罚乙方500元,依次类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Р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除承担返工费用外,乙方还将承担工程结算价款5%的经济罚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Р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Р甲、乙双方因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十条:其它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Р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付清尾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Р甲方:中建八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乙方: 四川中环劳务有限公司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Р电话: 电话: Р Р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