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动了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二)全面深化综合执法,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浙江省各地以农业综合执法为方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机构编制、职能定位、经费保障、机制运行等方面入手,着力增强执法能力。目前,全省有11个市、68个县组建了农业行政执法支(大)队,占应建数的97.5%;丽水及所辖7个县和安吉、上虞、路桥等市县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已定性为依照公务员管理,全省基本形成了省有总队、市有支队、县有大队,上下贯通、运行有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与此同时,全省开展了以Р“五有”为内容的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浙江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为市县两级配备交通工具、执法装备,各地也相应增加经费投入,改善了执法机构的设施装备条件;狠抓制度建设,制订了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程序、错案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每年结案率、办案正确率都在99%以上;调整充实执法人员,吸收了一大批学历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进入执法行列;重视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全省现有3600多名农业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形成了一支具有专业化和较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三)着力强化源头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各地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生产单位强化重点管理;加强农资信用监管,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销档案等,引导连锁经营,建立完善激励和警戒机制;经常组织明查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并予重点回访,对农资市场管理始终保持了有力的监管态势。通过连续几年的整治,使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主体进一步优化、行为日趋规范,全省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四)狠抓质量全程管理,农产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围绕农产品安全,从生产到加工的各个环节都落实管理措施。每年元旦、春节和国庆等重要节日,都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