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Р新增加工程地址: Р施工内容:甲方现场决定要求乙方增加装修项目内容。(附:增加装修项目清单)Р委托方式:包工包料Р开竣工日期:根据原合同签定的日期增加天(即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Р第二条新增加装修工程价款Р1、新增加工程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增加装修工程项目报价》。Р第三条新增加装修项目事宜Р1、乙方应按原有合同条款内容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Р2、新增装修项目内容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应按原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Р3、甲方现场要求增加的装修项目,经双方现场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新增加装修项目工程款。Р4、甲方要求乙方现场增加装修工程项目,乙方应保质保量严格施工,不得拒绝执行。Р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装修项目清单,甲方确认;现场增加装修项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后拒绝承认。Р6、新增装修项目中的材料、工艺要求、技要标准、验收标准按原合同条款执行。Р第四条争议解决Р双方如发生因新增装修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新增装修项目内容有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应向原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发生争议后,双方应首先对已完成新增装修项目工程量进行登记并盖章确认,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双方以原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现场确认增加装修项目内容。Р第五条合同生效Р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Р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附件与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Р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 乙方:Р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Р签订日期: 年月日Р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