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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礼仪讲座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63KB

文档介绍
的利益最大化。可见程序安排得当可以使实体结果产生影响。Р 程序的正义很重要,它可以化解由于判决一方败诉带来的社会对司法的压力。程序正义要求某种“姿态”仪式,以体现中立。有人曾说,法官平静的脸上应当没有足以令人看出其偏好的表情——像神秘的大佛,或者蒙娜丽莎式的神秘。这就是司法礼仪的要求。Р2、司法礼仪有助于提高法官职业形象及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Р法官的行为与态度直接影响着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官职业形象。一个法官讲礼貌、懂得去尊重他人,对于司法裁判的结果可能没有根本的影响,但它是法官能否正常发挥司法功能作用的润滑剂。反之,则必然会有损法官的职业形象,甚至影响司法机关的公信力。Р贺卫方说:法官断案是无法做到让所有人满意的,因为存在原被告双方的关系,判决结果下来以后,至少一半人不满意。讲究司法礼仪至少可以让民众知道我是很认真严肃的作出了自己的判断,我不是随便判着玩的。Р 3、司法礼仪有助于理顺司法机构内部的关系。Р 解决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各自应遵守的司法礼仪,特别是法官与检察官在法庭上的关系问题。如检察官是否应当在法庭上起立的问题Р贺卫方观点:检察机关方面不起立的理由有一条是因为他们是法律监督机关,他们是监督法院的,凭什么给法院起立,我说按这个逻辑,那党委书记是当地领导,党委书记也可以不起立,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那人民群众也不用起立!还有那检察官是不是也可以说,他们也是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那他们是否可以要求把国徽从法官头上搬到检察官头上?Р4、有利于提高司法人员的尊荣感。Р法官需要尊严感,因为法官是法律的施行都。有法律名言: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也不能自己施行),法律名言:在法律的王国里,法官是法律的使者。其一法官的权力巨大,轻可解决纠纷,重可剥夺生命,法官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其二法官可以释法,法官可以对法律“上下其手”,在美国有句说法“法官说是什麽就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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