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机安装长度超过100米时,每100米至少设置1个拉线式急停开关,每200米设置1部智能扩音电话;Р(6)矿井胶带机、洗选暗道胶带机、原煤提运暗道胶带机应在驱动滚筒下风测10~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CO传感器或超温自动洒水装置,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洒水装置能有效灭火,各使用单位要每月对相关设备进行一次灵敏性试验,并做好记录。Р(7)所有的胶带机滚筒部位附近必须配备有灭火器,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可能有效灭火。灭火器要通过相关的消防鉴定,使用过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Р五、各使用单位必须加强胶带机保护的管理,对胶带机各保护建立单独的台帐和试验记录。Р六、胶带运输机防失速、防堵料、防跑偏、拉线急停装置及与上下游设备联锁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使用单位至少每半月对保护系统进行1次灵敏性试验,并做好记录。Р七、使用单位胶带运输机系统宜采用无人值守集中综合智能控制方式,但必须有集中监控和专人巡查;连续运输系统还应具有联锁、闭锁控制装置。Р第五章处罚Р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胶带机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Р一、使用单位胶带机没有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置保护的,每缺一项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Р二、使用单位胶带机保护损坏或故意甩保护的,每出现一次罚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Р三、使用单位胶带机受料点没有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缓冲装置或缓冲装置损坏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Р四、使用单位胶带机没有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置清扫器或清扫器失效的,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0元,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Р五、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200-500元,扣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Р第六章附则Р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未涉及内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Р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Р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