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通道示意图。第二十四条规划内容规划紧急避险绿地共有146处,总面积131.62ha。第四节隔离缓冲绿带第二十五条隔离缓冲绿带隔离缓冲绿带是指位于生活区、商业区与油库、加油站、变电站、工矿、有害物资仓储等区域及不良地质地貌区域之间,具有阻挡、隔离、缓冲灾害扩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功能的绿化空间。第二十六条规划内容隔离缓冲绿带总面积为499.62ha。主要分布在东城区有色工业园区以及临近加油加气站、化工厂等危险品地段。规划在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各类工业用地与生活配套区之间,利用现有东河、西河两侧和山体林地,设置防护林地,使工业区和生活区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卫生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30m;产生有害气体和污染的工厂与居住用地之间控制不小于50m的防护林;下湄桥污水处理厂、石虎铺污水处理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周边规划宽50~100m防护绿带;加油加气站、化工厂等危险品周源周边按10-20m防护绿带控制;同心河、东河、西河为重点防洪区,河岸沿线按10-20m防护绿带控制。第五节绿色疏散通道第二十七条绿色疏散通道绿色疏散通道,是指灾害发生时具有疏散和救援功能的通道。通道利用城市道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和紧急避险绿地有机连接,构建网络,连接城市主要对外交通,形成疏散体系。通道两侧应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第二十八条规划内容绿色疏散通道包括避难通道和救灾通道两个部分。1、避难通道规划利用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连成网络,形成避灾体系。同时,为防止城市居民避灾地、城市自身救灾和对外联系等发生;避难通道应尽量不占用城市主干道。为保证灾害发生后避难道路的通畅和防灾避险绿地的可达性,规划控制主要疏散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7m,疏散次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4m,防灾公园内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有效宽度不小于4m。控制沿路的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5~10m,高层建筑后退红线的距离15~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