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相关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分析,包含制定现状调研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现状调研和资料收集、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2、第二阶段, 5月 14 日前完成公示方案编制,包含初步方案编制、部门联审汇报、根据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公示方案、准备公示。 3、第三阶段, 6月 15 日前完成规划公示,并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完善,提交规委会审议; 4、第四阶段,根据规委会意见修改完善,于 2015 年6月 30 日前完成规划成果草案报市政府批准, 并提交规划成果。六、付款方式中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11-2020 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ZZ21505338 9 1、投标人投标报价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是包括现场勘察费、调研费、资料费、设计费、评审费、车旅费、打印费及采购代理费等在内的含税价格。 2、采购人按各个项目金额和进度支付,每个项目均按下列进度支付: (1) 合同签定并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 (2) 中标人提交项目工作方案时支付合同款的 20% 。(3) 成果通过评审,支付合同款的 30% 。(4) 成果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中标人按要求提供成果时,支付余下 20% 的合同款。(5) 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6) 中标人在开具等额正式发票给采购人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款项支付给中标人。七、其它 1、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八、验收 1、采购人组织对规划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其所有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九、补充条款中标人在为服务过程中涉及到辖区内的秘密资料必须给予保密,不得自己使用或泄漏给任何第三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保密期限或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 2 年。本条款不因协议变更、修改、解除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