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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买卖合同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Р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交割过程:Р 1, 于2014年月日此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收乙方定金人民币元整。此定金在交易完成Р 时冲抵房屋总房款。Р 2,甲乙双方约定于2014年月日前共同到长春市相关机构办理此房更名过户或公证手续,办理流程按照相关机构的要求操作。Р 3,甲乙双方在此房办理产权更名过户或公证同时,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性支付甲方。所有房款均以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条为准,同时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Р 第六条产权证的更名税费或公证费用由方负担(赠予、继承、离婚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Р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买此房,则定金不退;如甲方不卖,则此定金双倍返还,并在3日内还清。Р 第八条此房的各项费用(煤气、水、电、有线、供暖、物业)等在甲乙双方交接前的归甲方承担,交接后的归乙方承担,如存在陈欠或剩余费用,陈欠的甲方补齐,剩余乙方返还,并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前结清。Р 第九条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国家政策、银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Р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和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任何一方违背此协议任何一条款或有隐瞒、欺诈行为者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且承担对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和费用。Р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 本合同签订后,若发生没有预测到的费用,由引起责任或事情的一方承担。Р 第十二条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Р等法律效力,在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Р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Р 甲方: 乙方:Р 电话: 电话:Р 单位: 单位:Р 地址: 地址:Р 签订时间: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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