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Р(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各专业救援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向上级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Р(5)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值守电话:15902212022。按公司规定要求公司各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Р(6)公司内部人员、上级公司应急通信联系表及外部关联单位、机构应急通信联系表见附件4。Р6应急处置Р6.1响应分级Р Ⅰ级:特别重大工伤事故Р指造成人员死亡,或者3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РⅡ级:重大工伤事故Р指造成人员重伤,或者3人(含3人)以上轻伤,或者20万元以下8万元(含8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РⅢ级:较大工伤事故(公司级事故)Р指造成人员3人以下轻伤,或者8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Р6.2响应程序Р工伤事故一旦发生,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可同时拨打报警电话,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设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向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保持与政府安全机构、公安、消防等通讯畅通,指挥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实施应急抢救措施。Р(1)基本响应(Ⅲ级工伤事故)Р1)迅速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包括事故地点周边基础设施、储存货物和现场车辆、人员等情况;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具体情况和程度;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施救;Р2)根据事故类型和损害程度,立即指挥相关人员切断事故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故的发展以及次生事故的发生;保证应急设施和系统运行正常;Р3)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和护送就近医院;根据事故情况联系外部救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