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海东鲟鱼开发有限责任公司Р水库巡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Р为做好水库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水库巡查工作人员行为管理,增强水库巡查员的责任心,提高水库巡逻质量,确保公司养殖水库的渔业生产秩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Р一、水库巡逻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心尽职地搞好水库渔业安全管理工作。Р二、水库巡逻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实行请销假制度。Р三、水库巡逻人员要向群众宣传库区渔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群众自觉保护渔业生产、懂法守法的意识。Р四、水库巡逻人员要做到脚勤、手勤、口勤,每班巡逻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遇汛期、恶劣天气、游客高峰期应加大巡查次数。Р五、水库巡逻人员履行以下职责:Р(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内偷鱼、抢鱼、炸鱼、毒鱼、捕鱼和钓鱼。Р(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内进行破坏渔业设施的行为。Р(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水库投放鱼苗、鱼种及其他水生动物。Р(四)禁止破坏、污染水库渔业水域的行为。Р(五)禁止在水库进行其他危及渔业安全的危险行为和活动。Р对以上危害水库渔业安全、扰乱水库渔业秩序的现象和行为都应立即制止,难以制止的要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和主管部门。Р六、水库巡逻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Р七、水库巡逻人员在晚上9点以后禁止驾驶摩托车,以确保安全。Р八、水库巡逻人员晚上巡查要2人以上,禁止1人单独巡逻,并配戴相应的照明、安全器具。Р九、在巡查期间,发现重大安全事故、违反渔业法律法规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排除安全隐患,并立即向公司上报。Р十、水库巡逻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统一着装,注重仪表,文明用语,清正廉政,维护公司形象。Р十一、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Р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