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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基础知识讲座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车就开动了。致使老人摔倒而粉碎性骨折。此属公交公司违约,故可要求赔偿。Р 承诺也可以撤回。但承诺撤回的通知应先于承诺通知到达或同时到达。承诺是否可以撤销?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多数法学家认为,承诺是不可以撤销的,因为经过要约与承诺这个过程,合同已经生效。Р 案例:2002年12月,原常变厂投标广西某集团项目,价款960万元,并中标。根据合同法原理,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合同已经成立。但广西方面又寄来了撤销中标通知书。原厂领导决定讨个说法,并要求其作出赔偿。最后,我方诉至法院,经协商,广西方面答应了我方的赔偿要求。广西方面明显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但这里需说明的是:广西方面承担的并不是违约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Р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没有确定期限的,按下列时间到达:(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承诺,除非另有约定;(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合理期限主要看合同的内容。例如在非典时期,甲公司去函给某药店,要买板蓝根50箱,药店未回函承诺。时隔半年,药店回函同意供货。这就是超过了合理期限。Р 3、合同成立的时间Р 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三种情形Р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Р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里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合同成立的时间不是承诺生效的时间。如甲方要约中提出要签订合同书,乙方没有变更内容作出承诺,甲方收到承诺后,发出其签章的合同书,乙方在合同上签章时合同才成立。还有一种情况,合同上明确签章后才成立并生效,这时只有签章后合同才成立。第三、有例外情况。依合同法规定,Р 在合同书签章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Р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Р 三、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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