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和检查,在“学习月”活动中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二是与和谐寺观教堂“安全年”建设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三是Р与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四是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结合起来,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五是与全县宗教重点工作检查考核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既开展好“学习月”活动,又促进宗教方面的各项工作。Р(四)发挥宗教界作用。各参与部门、单位要充分调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自觉组织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学习的主体,要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同时运用法律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从而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通过“学习月”活动,培养一批熟悉宗教政策法规的宗教界人士,使这些宗教界人士成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从而使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更贴近信教群众,取得更好的效果。Р(五)认真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宗教团体要把“学习月”活动的开展,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提高“学习月”活动的效果。要通过“学习月”活动,在宗教界逐步形成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县宗教局将适时对“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Р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书目Р必读书目Р1、宗教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Р2、宗教团体规章制度汇编Р3、宗教政策法规读本Р以上书籍,国家宗教局正在编写,将于5月底前出版并下发。Р二、参考书目Р1、《中国的宗教问题与宗教政策》Р2、《宗教事务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手册》Р3、《宗教工作法律知识答问》Р4、《宗教法规规章制度汇编》Р5、《宗教事务条例释义》Р除以上书籍外,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编自选学习书籍,丰富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