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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贷款信贷人员行为准则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84KB

文档介绍
某银行有业务往来,或者可能受到员工在某银行工作影响的任何个人和机构,员工和员工的家庭成员不可以接受来自他们的礼物,宴请,优待,服务,娱乐或其它任何有货币价值的东西。Р商业行为准则有某些例外,如果宴请是一个广泛参加的商务会议的一部分的话,员工可以参加。Р利益冲突Р以下交易是允许的,并且应该作为禁止接受有价物品的一般性条款的例外情况: Р1. 在会议或其它场合,可以接受合理价值的餐饮,但是其目的应该是为了商议或建立良好的商业关系,同时,如果不是由第三方支付的话,它们应该是由某银行作为合理的商务费用支付。Р2. 接受价值合理的广告或其它宣传资料,比如钢笔,铅笔,笔记本,钥匙链,日历和类似的物品。Р对该准则的应用必须要有良好的判断和常识。如果遇到不太确定自己职责的情况,应该咨询内审部门的负责人。如果被赠送或接受的东西的价值超过上面提到的可接受的范围,则应该根据这里提到的报告指导递交书面报告,提供所有相关细节。Р员工将不可避免地和某银行客户,卖主和其他与某银行打交道的人有商业上或私人的关系,这也是可以的,尽管这些商业或个人关系并不和某银行业务相关。本政策不是要阻碍这些关系。任何这样的商业关系都应该是常规的,并且是为了正当和一般的目的。但是,员工不应该利用自己和某银行的关系要求任何特殊待遇。Р外部活动Р作为某银行的员工,在某银行之外的活动不应该影响到某银行的声誉或者干扰自己在某银行的职责。一般来说,员工不应该从除某银行以外的任何人那里接受补偿(包括谢礼或差旅费),除非是讲课,作报告,或者撰写文章,主题与本人在某银行的职责内容有关。Р外部活动Р讲课,公开演讲,和发表文章Р在从事任何有偿的外部活动之前,员工应该通知自己的上级或者银行的行长并征得他们的同意。Р政治活动Р员工可以承担不影响某银行独立性的公众服务,例如服务于教育机构和大学的董事会或慈善机构,前提是该职务不是贴上政党标签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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