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十二项卫生保健制度(1)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36KB

文档介绍
期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班。Р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Р4、对患传染病幼儿所在班以及与传染病患者有接触的幼儿都要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园内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Р5、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园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方可恢复入园。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恢复入园。Р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Р预防疾病制度Р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Р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达白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Р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的续发。Р4、在传染病浒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Р5、坚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制,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Р安全制度Р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Р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Р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管理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Р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Р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