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2 年或者 3 年。Р 三、实施“提醒制”的程序Р (一)在每年 3 月份和 9 月份对年内任期届满的直属党组织下发书面提醒通知。Р (二) 直属党组织接到通知后, 必须在一个月内研究确定换届选举时间,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党建办备案。Р (三) 直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后一周内向镇党建办报告选举结果。Р (四) 镇党委接到选举结果请示后一周内予以批复。Р 四、直属党组织任期届满后, 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须经县委组织部批准。Р 五、提前换届选举的几种特殊情况Р (一) 委员缺额较多, 使党组织工作受到影响的;Р (二) 委员会班子存在严重问题,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Р (三) 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Р 六、延期换届选举的几种特殊情况Р (一) 多数委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选举的;Р (二) 任期届满时,正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难以改选的;Р (三) 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党组织必须全力以赴去处理的;Р (四) 党组织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顿,改选条件不具备的;Р (五) 党员外出较多,大会达不到规定人数的;Р (六) 新建立的单位,选举条件不成熟的;Р (七) 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Р 七、延长换届选举时间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 1 年。Р 八、镇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 对无故延期的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Р (一) 对无故延期三个月不换届的直属党组织,下发《限期换届通知书》。Р (二) 对无故延期六个月不换届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Р (三) 对延期一年以上不换届的单位,取消其各类党内评先评优资格。Р 十、按照党建工作分级管理的原则, 基层党委负责对下属党组织实行换届提醒, 并参照以上要求和程序执行。Р 十一、本制度由中共坊楼镇委员会负责解释。Р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