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完成各垃圾桶(箱体)的布点规划,向镇城管办报送箱体(桶)的布点申报表(见附件)。Р(二)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前)Р各村(居)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小组会议,发放《须知》(见附件),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意义和要求,讲解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讨论通过相关方案和制度。按一事一议程序决定是否向村(居)民收取垃圾前端收集费用。组建清运人员队伍。成立村(居)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Р(三)实施阶段(X月X日前)Р1、清理存量垃圾。各村(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Р2、开展垃圾箱(桶)基底建设。按镇城管办确定的规划布点,参照基底建设要求和标准(见附件),由各村(居)组织实施。Р3、正式运行。各村(居)到镇上统一领取垃圾桶(箱),分别安放在指定位置,各村(居)民将生活垃圾投放在就近垃圾桶,保洁人员定期将桶内垃圾转运至垃圾箱,相关公司定期将垃圾箱内垃圾转运至中转站。Р五、保障措施Р(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区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是关系农村生活环境的民生实事,各村(居)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指导方案(制度)的制定,参与箱(桶)的布点规划和基底建设的质量监管,监督治理工作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开展。Р(二)明确职责。各村(居)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党政办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城管办负责全镇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财政办、农服中心负责落实财政专项补贴,对各村(居)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建环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卫生院负责对治理工作卫生方面的指导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