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八)审批时限Р法定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Р承诺办理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10个工作日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Р10个工作日)Р(九)审批收费Р本项行政审批不收费。Р(十)审批证件Р《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二年,实行年检制度。Р三、审批咨询Р(一)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Р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管理所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检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工作人员及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对不属于受理范围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Р(二)咨询途径Р窗口咨询。地址: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管理所窗口即大关县北门街4号Р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0-5621317 Р网络咨询。暂未开通Р(三)咨询工作程序Р1.窗口咨询Р申请人咨询相关事项办理程序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Р申请人咨询相关事项具体内容的,服务窗口经办人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和申请事项具体内容进度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指导。Р2.电话咨询(来电)Р服务窗口电话接听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所列事项规定进行相关解释。Р业务科室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和申请事项具体内容进度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指导。Р3.网络咨询(暂未开通)Р(四)行政审批咨询库Р尚未建立行政审批咨询库Р(五)咨询文书Р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书。Р(六)反馈时限Р对申请人咨询的内容当场反馈的当场反馈,不能当场反馈的,于2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Р四、审批办理Р(一)申请Р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新办(首次)、增项的准予批准应符合以下条件:Р1、建设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Р2、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保护方案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