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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欧普照明专卖店合作协议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内报完为至,超期未报完的不予报销。报销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发票抬头为:“广东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字样。(相关标准另见《欧普照明终端展示支持政策》)Р2. 违约责任Р装修过程中乙方发生违约的(或者不按照公司标准图纸施工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报销。如果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运营,或者把欧普专卖店用做其它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Р第十一条协议解除条款Р乙方不执行双方约定的有关条款时,甲方可解除协议。Р乙方不遵守《专卖店管理手册》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甲方要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解除协议。Р乙方经营恶化,连续亏损,经甲方判定已无法改善经营状况时,甲方可解除协议。Р乙方经营者申请破产时,甲方可解除协议。Р乙方明显有违背信用的情形出现时,甲方可解除协议。Р乙方有妨碍正常的连续经营活动时,甲方可解除协议。Р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透漏给任何第三方。Р第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在天内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Р第十四条协议解决方式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司法途径予以解决。Р第十五条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时间:从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合同履行完毕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续约一年。Р第十六条广东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对本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Р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广东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表人:Р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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