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应符合表3.3.1中Ⅰ类材料要求,厚度宜为30~50cm。Р4.1.7 建筑垃圾路基基底处理完成后,应根据地基情况采取基底防水措施。土质基底宜设置30cm厚的8%灰土垫层,湿陷性黄土和软土基底宜设置一层防渗复合土工布。Р4.1.8 建筑垃圾填筑路床顶面回弹模量E0宜不小于40Mpa,用于路面结构设计时由设计方确定。Р4.2 路基排水Р4.2.1 路基排水设计应依照实际地形,选择合适位置将地面水和地下水排出路基以外。路基地表和地下排水系统设计应满足《公路路基设计规范》中第4.2和4.3节的规定。Р4.2.2 为保证路基能处于干燥、坚固和稳定状态,施工过程对影响路基稳定的地面水予以拦截,并排出路基施工范围之外,防止漫流、聚积和下渗。Р4.2.3 施工场地的临时纵向排水应结合永久排水沟位置布置,路基填筑前在永久排水沟位置处开挖界沟作为临时排水沟。Р4.2.4 施工场地的横向排水措施宜在路基分层填筑时每层做成4%的排水横坡,每工作日结束前人工在坡肩处做临时阻水埂,在急流槽位置处开口做临时急流槽,将地面水汇集后,沿边坡排入坡脚排水沟。Р4.2.5 排水口宜设在涵洞及跨河桥处,确保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农田、耕地,亦不得引起水沟淤积和冲刷路基。Р4.3 路基防护与支挡Р4.3.1 路基应根据当地气候、水文、地形、地质条件情况,采取工程防护和生物防护相结合的综合措施,防治路基病害,保证路基稳定,并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Р4.3.2 用建筑垃圾填料填筑的路基边坡应铺设30cm厚的种植土,坡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骨架护坡防护,并植草绿化。对于高边坡路基应根据路基的稳定性采用坡面防护与支挡防护相结合的措施进行加固。Р4.3.3 路基支挡结构设计应满足在各种设计荷载组合下支挡结构的稳定、坚固和耐久;结构类型选择及设置位置的确定应满足《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中第5.4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