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项目法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Р4.2.4合同管理Р4.2.4.1合同管理的原则Р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施工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前向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Р4.2.4.2合同管理程序Р根据设计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和违约事件处理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应记录(要求每一项活动都有记录)、收集详细资料,依据上述事件的事实审核、评估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申报表》、《工程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和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交的《解决合同争议申请》和《违约申诉报告》等,对上述事件做出公正处理。Р4.2.4.3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工程暂停的处理,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Р(1)项目法人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Р(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Р(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Р(4)发生了必须停工的紧急事件;Р(5)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工程师管理。Р若发生以上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问题。Р4.2.5信息管理Р(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及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Р(2)监理工程师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编制监理月报。Р(3)监理员在工程施工期每天必须认真填写《监理日记》。Р(4)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在施工项目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人员完成监理过程资料的整编和整理以及工作报告的编写工作。Р4.2.6组织协调Р4.2.6.1协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