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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设。工程实施中应严格控制合同外项目发生,不得随意更改已批复的设计。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应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约定的变更程序办理,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报告。重大设计变更需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后执行。Р  (五)强化工程质量管理Р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责任制度,项目法人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执行工程检测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Р  (六)规范资金使用管理Р  坚持实行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法人负责制。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进行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РР  同时,要认真履行资金使用报批手续。Р  (七)把严工程验收关口Р  马池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监理、质检等部门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报市水利部门备案。Р  (八)建立监督管理体系Р  一是项目法人负责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采取巡查、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跟踪监督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等执行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限期整改。二是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能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作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监管和审计。三是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监督体系,保证该工程顺利实施。Р  四、下一步进度安排Р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2012年9月1日前完成本合同全部项目施工,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缺陷修复、完工清理,达到验交条件,要求参建单位务必于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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