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将车辆过户回乙方名下。Р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此协议规定之条款,若一方违约,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Р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Р1、乙方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Р2、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在没有甲方派车单和非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私自出车);Р3、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的;Р4、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由第三人营运的;Р5、乙方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车辆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Р6、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Р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甲方提供的有关营运证照。Р 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Р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Р第七条、补充事项Р1、因本合同履行所引发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争议中所产生的律师费用及其它合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Р2、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双方已认真研读并对合同内容全部理解和知晓。Р3、合同履行期满或乙方单方违约导致终止协议,乙方须将手续交回甲方并且将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Р4、协议期满或协议期内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乙方应无条件将车辆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或乙方在报废期前三个月办理过户车籍迁出本公司,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Р5、此协议不得超过车辆运营有效使用期3年,如国家相关政策或法律有改变,以行政部门规定为准,3年后如想继续使用该车营运手续,乙方保证十年营运期结束前一个月必须将车籍迁出本公司,逾期乙方所缴纳叁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