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所有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各项规范和现场安装实际情况。Р2、整套设备及其主要部件的原产地应明确的标明在投标文件中,交货时应附上原产地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Р3、质量管理和服务能力Р3.1 投标人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相应安全认证和管理资格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资格。Р3.2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三年内有在兰州内为用户提供设备和服务的经历。Р3.3 招标人将投标方提供服务的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Р3.4 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长期产品升级和技术服务。Р4、产品标准和规范Р4.1 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Р4.2 锅炉的设计、制造质量和测试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Р4.3 锅炉烟气排放和噪音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环保要求、标准。Р5、所需资料Р5.1 下列资料须包含在投标文件中,由投标方免费提供。Р(1)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彩色复印件;Р(2)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设备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和代理商资质证明、所提供设备的产品鉴定书;Р(3)产品样本、设备基础图(有具体做法);Р(4)设备的组装图应详细标明具体标题、编号、数量、材料;Р(5)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Р(6)列出按照制造工序和运输要求的设备交货期;Р(7)随机维修专用工具及设备备品备件表;Р(8)投标人名称及主要配套设备的生产地;Р(9)设备详细配置,投标方需注明投标产品零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等。Р 5.2 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文件: Р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人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Р(1)燃气蒸汽机组图纸、土建图纸。在图纸中应详细标明技术规格,并包括辅助设备和备件说明及材料规格书;Р(2)锅炉控制设备原理图、性能测试报告;Р(3)管道流程图、电气线路图;Р(4)锅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焊接质量证明、水压试验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