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接纳新党员工作。2010年来有2名积极分子入党。党员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交党费。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调入调出党员接转手续齐全完备。Р (三)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党务公开。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及服务对象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通过会议宣布、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公示、内网等方式落实党务公开,同时专门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服务对象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通过这些的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办(局)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二是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实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公开推荐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党内民主。Р (四)基层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保证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通过宣传栏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管理,确保党内监督在支持党员行使权利、确保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党支部成员按照各自的行政工作分工,与所分管的科室建立联系点,不定期参与组织生活,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Р 三、存在的不足和建议Р 我办(局)高度重视党务工作的开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但是仍在一些方面存在不足,主要是党员活动形式比较单一。由于经费限制等原因,我办(局)原计划组织一些积极健康有益的党员活动无法开展。为提升党组织水平,在此,建议将每年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