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创建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7家。目前全县84个贫困村结合本村产业优势,均建立了合作社,通过实施“3+3”模式与农业产业龙头、公司合作,实现农业产业发展和共赢,促进了产业的组织化规模化发展。在龙头企业扶贫工作中,由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三家龙头企业、各贫困村合作社签订《投资协议书》、《**县扶贫资金监管协议书》,按照每个一般贫困户20**元的标准,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1.8万元,注入84个贫困村的农村股份合作组织,贫困村合作社再将资金集中投入到沧州正大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养殖业)、**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加工业)、**三丁湾绿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业)等三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扶贫龙头企业按照合作社投入资金规模年分红比例不低于10%的标准,连续三年定期向合作社返还红利用于贫困户分红。三年(到2019年12月10日)协议到期后,三家龙头企业返还本金到各贫困村村级账户,继续用于本村的扶贫事业。Р三、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加农村集体收入按照农村农业深化改革和扶贫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探索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新途径,重点从明细产权、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三资管理等方面入手,增加村集体收入,目前全县84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了6万元以上。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