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Р5.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Р六、其它Р6.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Р6.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Р6.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Р6.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Р6.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Р6.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Р6.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Р6.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Р6.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以下无正文)Р甲方: 乙方: Р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Р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Р二、协议期限Р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Р联系方式:Р甲方: 乙方: Р地址: 地址: Р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Р电话: 电话: Р传真: 传真: РE-mail: E-mail: Р收件人: 收件人: